关于对FZ/T 90052—2004(2010)《弹性针布术语和定义》
等8项纺织行业标准进行复审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、各位委员/专家:
为保持标准的有效性,工信部规定对标龄5年以上的标准应及时进行复审,以满足市场和企业的需要,技术指标反映当前的技术发展水平,对指导生产、规范市场秩序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推动作用。
2016年纺织行业标准复审计划中关于纺织器材的行业标准为8项,请组织有关人员对与贵企业有关的行业标准细致地进行复审(见2016年复审标准项目清单),分别提出“继续有效”、“修订”或“废止”的意见,而对于拟修订或废止的行标,则请说明充分理由。
2016年复审标准项目清单
为保持标准的有效性,工信部规定对标龄5年以上的标准应及时进行复审,以满足市场和企业的需要,技术指标反映当前的技术发展水平,对指导生产、规范市场秩序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推动作用。
2016年纺织行业标准复审计划中关于纺织器材的行业标准为8项,请组织有关人员对与贵企业有关的行业标准细致地进行复审(见2016年复审标准项目清单),分别提出“继续有效”、“修订”或“废止”的意见,而对于拟修订或废止的行标,则请说明充分理由。
2016年复审标准项目清单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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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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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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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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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Z/T 90052—2004(2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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弹性针布术语和定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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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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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Z/T 93007—2004(2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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纺织机械与附件 圆柱形条筒 技术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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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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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Z/T 93019—2004(2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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梳棉机用弹性盖板针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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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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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Z/T 93020—2004(2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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弹性针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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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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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Z/T 93067—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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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锭细纱机用锭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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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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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Z/T 93068—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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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聚纺纱用网格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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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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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Z/T 94016—1994(2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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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丝络并捻用铝质双边筒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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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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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Z/T 94017—1994(2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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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丝络并捻用塑料双边筒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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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复审标准的原则为:
1、继续有效:标准的技术内容仍符合当前技术水平,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。继续有效还包括修改和限用(修改是指标准内容经少量修改仍能满足需要,以标准修改单的形式予以确认;限用是指标准内容适用于现役产品,不得在新设计、新产品中使用)。
2、修订:标准的技术内容需做较大修改才能符合当前技术水平,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需要,且相关企业愿意参与修订工作。
3、废止:标准适用的产品已退出市场,涉及的主要技术已被淘汰;标准内容被其他标准所涵盖或替代;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属于企业内部规定等。
二、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要求:
复审意见请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《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》回寄陕西咸阳渭阳西路37号:陕西纺织器材研究所——纺织器材分会秘书处侯水利秘书长,或将《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》盖章扫描后发邮件至:fzqc-hou@163.com。
三、复审要求:
1、请结合标准实施情况和产品技术的发展,对复审标准进行分析、评价,提出切合实际的复审意见和结论。
2、对需要修订的标准,除提出具体意见外,可对能否参与修订工作做出表态。
3、注重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性,解决标准间重复、矛盾问题。
4、对复审废止的标准项目,要依据准确,理由充分。
谨请行业中骨干企业积极配合,担当责任。
本会秘书处感谢大力支持!
2016-03-17